云南艺术学院创建于1959年,是中国西南边疆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多学科综合性本科高等艺术学院,是全国七所综合性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硕士研究生授予单位。下设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戏剧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艺术文化系、文华学院(综合性独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及一所附属艺术学校。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于2002年1月24日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是以云南艺术学院为办学主体,与社会力量联合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2004年1月18日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11号文件正式确认为独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
文华学院坐落在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的春城昆明,位于昆明市西郊(距院本部约4公里),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现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学生公寓、餐厅等基础设施齐全。文华学院依托云南艺术学院优质的教学管理和人才资源的优势,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并不断完善教学水平的监测、评估体系,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现有专任教师170余人,教师队伍中副高职以上教师占49%。
文华学院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厚基础、宽专业、重应用、求创新”的办学传统,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现有音乐系、美术设计系、戏剧系、舞蹈系、录音艺术系五个系,开设了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钢琴调律与民族乐器制作)、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键盘、管弦、现代音乐)、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服装、环境艺术、民族饰品设计与制作)、动画、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展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通俗舞)、录音艺术(录音工程、音响导演、电脑音乐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剪辑与音乐编辑)、摄影(影视摄影)十三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本科生1800余人。2006年首届毕业生毕业证获得率99.5%,学位证获得率85.4%。学生毕业时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规定,独立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后在录用、考研、公务员报考及其他方面待遇等均与普通本科完全相同,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颁发云南艺术学院学位证书。
文华学院建院以来,教学、科研、创作不断取得丰硕成果,2006年舞蹈系师生参加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八届“桃李杯”全国舞蹈大赛一举荣获一、二、三等奖共6项;美术设计系在云南省博物馆成功举办首届毕业生作品展和在云南省美术馆举办学生画展,受到社会好评;音乐系学生在云南省青年歌手大奖赛团体比赛中,“卷毛组合”一举夺得现场最高分,为高校队夺得团体第一名立下了头功;戏剧系学生也在央视连续剧中显露头角。文华学院正按照学院发展目标,逐步建设成一所教学型、高质量、有特色、有地位、有影响的综合艺术类独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