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院(原名北京中国画院)是新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画院。 1956 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上,著名画家叶恭绰和陈半丁共同提出“拟请专设研究中国画机构”的提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同年 6 月 1 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通过了文化部“北京与上海各成立一所中国画院”的报告和实施方案。文化部中国画院筹备委员会经过一年时间筹备,北京中国画院于 1957 年 5 月 14 日正式成立。
周恩来总理及郭沫若、陆定一、沈雁冰等 300 余位文化界、美术界知名人士出席了成立大会。周恩来作了长篇讲话,规定了画院是创作、研究、培养人才、发展我国美术事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学术机构。
北京中国画院成立时,入院的画家由文化部直接聘任。著名画家有齐白石、叶恭绰、陈半丁、于非闇 、徐燕孙、王雪涛、胡佩衡、吴镜汀、秦仲文、汪慎生、关松房、惠孝同、吴光宇等。艺术大师齐白石任名誉院长,叶恭绰任院长,陈半丁、于非闇、徐燕孙任副院长。
1965 年,画院增设油画、雕塑、版画等专业,“北京中国画院”更名为“北京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