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艺术促进会是经依法批准成立的权威艺术机构。会员由海内外华人艺术家,包括书法家、画家、收藏家、摄影家、雕塑家、工艺美术家、民间艺术家、音乐家、舞蹈家、电影艺术家、艺术理论家、鉴赏家、经纪人等艺术工作者的杰出代表及爱好者组成。是中国目前最具国际影响的艺术机构之一。
中国国家艺术促进会以“弘扬中国艺术、传承华夏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和倡导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维护中国艺术的繁荣,开创中国艺术发展的新局面,推动中国艺术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服务。
中国国家艺术促进会设置顾问委员会和理事会。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书法专业委员会、国画专业委员会、油画及当代艺术专业委员会、民间艺术专业委员会、收藏专业委员会、摄影专业委员会、雕塑专业委员会、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音乐专业委员会、舞蹈专业委员会、演艺专业委员会、理论专业委员会、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经纪人专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含办公室、调研室、展览部、活动部、会员部、国际交流部。
该会的注册中文名称为:中国国家艺术促进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Association,简称为CNNAA。 入会及合作申请邮箱为:zggjyscjh@163.com
一、入会须知
1、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专家会员、专业会员和个人会员。
2、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全球各地区华人艺术工作者,可申请成为本会专家会员。
3、艺术机构的专业权威人士、在书画创作、影视表演、美术评论、教学研究、编辑出版、艺术交流、艺术普及和组织工作等方面有一定影响和成就者,可申请成为本会专业会员。
4、凡热爱艺术事业,赞成本会《章程》的各类艺术爱好者或工作者,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自愿接受本会各项指导的艺术爱好者,由本会专家、理事、专业会员或各地其他艺术组织介绍推荐,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5、凡赞成本会《章程》,自愿接受《团体会员管理条例》监督的,合法经营艺术类商品及出版物、艺术教育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可向本会提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6、会员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否则视为自动退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会员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7、凡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触及刑律者,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凡因长期不从事艺术活动者,本会通过一定程序劝其退会。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提供下列材料:入会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或学历证明(复印件);认真填写会员入会申请表(可向本会索取),另附4张1寸彩色证件照;还可提供其他参加各类比赛的获奖证书或创作、发表过的作品以及组织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专业会员须通过秘书处核准,成为中国国家艺术促进会专业会员。
3、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可直接申请入会。
4、专家会员须经过协会理事会及秘书处,对其在艺术发展方面的贡献进行评审,核准成为中国国家艺术促进会专家会员。
三、会员义务
1、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反映普通群众对艺术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2、会员应维护本会形象,积极发现推荐优秀的艺术工作者、爱好者加入本会,不断扩大本会在艺术领域的影响力。
四、会员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对中国国家艺术促进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本会会员,均可通过个人申请,或经推荐,协会批准后,可当选为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等领导职务以及荣誉职务。
2、会员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有条件、有能力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艺术文化活动的会员,可凭会员证,向协会申请推荐信或介绍信。
3、本会会员的艺术作品、教学论文、演出形象和其他艺术类消息,有在中国国家艺术网上优先刊登、发布、推荐的权利。
4、各专家会员、专业会员和个人会员凭会员证,享受一次由中国国家艺术促进会免费提供的作品润格鉴定评估服务。
5、为团体会员在各地设立办事机构、从事艺术品商业贸易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6、会员在举办大型艺术活动(如:文体活动、艺术节、艺术品展销会、庆典等)可邀请本会作为主办、协办和联办单位等。以提高其活动形象、品位和档次,但申请人须提前向秘书处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7、为个人会员以及团体会员申办国内、国际书刊号,以方便会员出版发行个人专著、公司形象书籍、社团出版物等。
8、会员对本会举办的艺术活动有优先参与权,并同时享有获得艺术创作基金资助及各项艺术奖励的优先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