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城画院成立于二○○二年二月,隶属于山东省文化厅,坐落于泉城济南千佛山风景区南区之内,市中区二环南路东首路北,与山东大学新校区一路之隔,占地面积近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米。画院建有国画室5个,西画室1个,展厅2个,展室4个,展线260余米,下设美术培训中心、中国水墨画研究创作室、书画收藏陈列室、艺术资料室等二级机构,并设有“山东泉城画院济南创作室”、“山东泉城画院潍坊创作室”等以创作、研究、交流、联络为功能的二级单位多处。画院现有画师60名,其中专职画师12名,特聘画师48名。被评为高级职称的画师21名。
近年来,山东泉城画院在党的文艺方针指引下,以书画创作和学术研究作为画院业务建设的基本任务,目标集中在具有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上。画师作品曾在全国和省级艺术展览中多次获奖,众多作品在各级美术刊物上发表,部分作品被国家级单位收藏。
山东泉城画院正在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引,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倡导高雅文化,坚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力争出精品、出人才,营造一个更高层次的艺术殿堂,为提高文化品位、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服务。